集体

    • 2023.11.30 | admin | 31次围观
      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
      王新志 山东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农村宅基地改革最为独特、最为敏感,触及到深层次矛盾和重大利益调整。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具有较强针对性、前瞻性的硬任务: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抓紧制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意见,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核心和重点。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
    • 2023.11.18 | admin | 76次围观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建库-总结学习
      东台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根据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村庄地籍调查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盐政传发[201*]176号)文件要求,我市在完成1:5000农村土地调查、1:500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开展了东台市村庄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该项工作在盐城市局的指导下,在东台市委、市政府的直接关心下,在各村(居)和相关单位的通力配合下,通过项目参与各方和全系统地籍工作人员的努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
    • 2023.11.11 | admin | 90次围观
      户口迁出后,老家宅基地、自留地如何处置?
      一、户口迁出后,老家宅基地如何处置 1、户口迁出后,老家宅基地的处置如下: (1)集体组织成员户口迁出而房屋完好,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不能进行翻修、重建; (2)集体组织成员户口迁出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倒塌,村集体直接收回宅基地; (3)集体成员中的子女户口迁出而父母户口仍然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仍在父母名下,房屋可以重新修建。 宅基地农民只有资格权和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手里的宅基地全部都是村集体分配而来,我国的宅基地分配是以户为标准,一户一宅,必须是村...
    • 2023.11.05 | admin | 174次围观
      上海市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沪府令1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16号 《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4月27日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5日起施行。 市长应勇 2019年5月5日 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2019年5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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